如果一方不離婚,怎么才能離婚?



離婚一方不愿意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想離婚的一方在提起離婚訴訟后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才能成功離婚,比如可以提供雙方分居協議,證明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提供驗傷證明證明對方存在家暴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