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去哪個部門(拖欠工程款去哪個部門起訴)

導讀:
當與施工單位,建設公司等等協商不成的,我們應及時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1、可以去拖欠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2、建設局清欠辦只負責農民工 工資 ,而拖欠工程款屬于普通 民事糾紛 ,所以應該到工程所在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 管轄 法院提起起訴,因法院起訴具有時效,所以應在合同中應付工程款之日起兩年內到管轄地法院提起訴訟,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工程款拖欠找哪個部門
拖欠工程款找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雙方可以先行協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就該工程拍賣價款受償;或者承包人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就該工程折價款受償。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支付工程價款的責任】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工程款拖欠怎么辦找哪個部門
拖欠工程款應找勞動或司法部門,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項目法人出資方出資到位的情況下,施工企業只應將項目法人作為被告。法律規定,施工單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勞動者工資的,受害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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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找哪個部門
一、 拖欠工程款 找哪個部門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 訴訟 ,適用本法的規定。”拖欠工程款的,找人民法院就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今社會經常會出現工程已完工,但是承包商并沒有按時取得應有的報酬。那么,拖欠工程款找哪個部門呢?我們應怎么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呢? 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可以出面調解雙方 工程款 拖欠的問題,但是對拖欠工程款的問題沒有實際的監管權,裁判權以及強制權。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直接向該工程的當地政府要求及時處理并支付款項。 當與施工單位,建設公司等等協商不成的,我們應及時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1、可以去拖欠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建設局清欠辦只負責農民工 工資 ,而拖欠工程款屬于普通 民事糾紛 ,所以應該到工程所在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 管轄 法院提起起訴,因法院起訴具有時效,所以應在合同中應付工程款之日起兩年內到管轄地法院提起訴訟。并且需要保存好 施工合同 , 欠條 以及竣工結算的相關文件等等。
3、還有重要一點是為降低風險,受害人起訴時可盡量申請被告人 財產保全 ,查封被告名下資產和賬戶,從而保障后續案件判決下來后判決的順利執行。 那么工程 欠款 的 訴訟時效 大概是多久呢?我國絕大多數拖欠工程款持續已相當長時間,甚至有超過兩年,十年的也不足為奇。往往非常多的復雜原因使工程款遲遲未結算,許多承包商因缺乏法律 法規 知識,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或者人情往來等等原因而錯過了訴訟時效。在此必須提醒各位: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通常為兩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開始算,千萬別過了訴訟時效。 我國有法律規定案件的訴訟時效可以通過一定的主張權利行為加以中斷,中斷后訴訟時效可以重新開始計算。因此,受害人可以采取發函(被告必須確認簽收或者用掛號信等形式確認已送達)、然后向清欠辦和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注意必須要有書面材料記錄,與發包商的協議合同等等,使其 訴訟時效中斷 。
拖欠工程款找哪個部門投訴
工程款拖欠可以去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也可以到當地法院起訴。
可以向法院起訴,符合條件的話,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當其沖的是政府投資的項目。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搞形象工程,沒有錢硬上馬,叫施工企業帶資、墊資,但卻無力歸還。據前不久對7個城市和12家大中型建筑企業拖欠工程款的情況統計顯示,截至2001年底,7個城市拖欠工程款達471.724億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13.36%;12家大中型建筑企業被拖欠工程款97.91億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47.78%。
第二種情況是盲目上馬,決策失誤。投資方沒有進行可行性研究,項目決策失誤,資金不能回籠,造成拖欠。
第三種是不按基建程序辦事,搞“三邊”工程,導致拖欠。第四種就是惡意拖欠。此外,也有少數是施工企業因合同不清及質量和工期上有糾紛造成拖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