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婚,孩子4周歲,我想要撫養權該怎么辦?

導讀:
離婚對孩子來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特別是當孩子只有4歲的時候,這會對他們造成很大的心理沖擊。在離婚之前,雙方應該充分考慮孩子的感受,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影響。在離婚之后,雙方也應該盡力維護孩子的利益。
想要離婚,孩子4周歲,我想要撫養權該怎么辦?
離婚時,夫妻雙方一般都希望對方能夠多給一些撫養費,如果在撫養費的問題上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離婚訴訟中孩子撫養權的確定就成為關鍵的一步。實踐中,離婚判決是否支持撫養費,不僅與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和生活條件有關,還會考慮到孩子的生活習慣、教育環境、父母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因此,當你想要離婚時,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究竟想要撫養權還是撫養費。
《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有一方對此有異議,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出自己主張,但不得侵害到子女的合法權益。
1、離婚時,雙方對孩子撫養權有爭議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的年齡,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如:工資收入、居住條件等;
(3)子女本人的意愿;
(4)雙方父母的意見;
(5)有無其他子女,對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影響;
(6)其他。
其中,第二個因素最為關鍵,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歸屬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38條規定: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民法典》規定,父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人民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給哪一方。如果孩子已滿8周歲,由其自行選擇自己跟隨父親還是母親生活,如果選擇跟隨父親生活,法院會尊重其選擇。
2、關于子女撫養費,法院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這里,就需要根據以下幾個方面來考量:
(1)子女目前的生活水平;
(2)孩子隨父母生活時間的長短;
(3)父母雙方是否有不良嗜好,比如賭博、酗酒等。
需要注意的是,撫養費是在發生離婚時支付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離婚時就已經約定好了共同財產,那么在夫妻財產分割完畢后,仍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若在離婚時未對子女撫養費作出約定,那么在一方發生事故導致生活困難時,可依據《民法典》第1085條規定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若父母雙方協議約定了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那么也可以參照《民法典》第1085條規定,以約定支付時間為準。
3、哪些情況下,法院會判決孩子撫養權?
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2)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③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1)工資、獎金。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等。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二人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如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個體經營的收益,或知識產權的收益等。
指一方或雙方取得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的收入,但不包括專利權人或專有技術實施許可使用人在許可合同規定期限和范圍內使用該技術生產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同時,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或者共同享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5、夫妻共同財產中,是否有債務?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原則上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對于哪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在原婚姻法規定的基礎上新增了“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這一規定。在日常生活中,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一般推定為一方的個人債務。這就要求作為夫妻一方,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比如借款合同、轉賬憑證、微信聊天記錄等,在主張債務的同時也能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隨著離婚案件數量不斷攀升,涉及離婚協議的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問題越來越多。這些問題不僅影響著離婚案件的處理結果,同時也影響著當事人的切身利益。
因此,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降低訴訟成本,就必須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總結和歸納,為民法典出臺提供充分依據。
6、子女是否存在其他法定的撫養義務人?
如果對方已經年滿18周歲,有勞動能力和收入來源,則不需要承擔子女的撫養義務。
但如果對方存在以下情形,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父母雙方都不直接撫養子女的情況,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如果一方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另一方也沒有能力承擔撫養義務,那么就要根據雙方經濟能力、工作時間等情況來綜合考量。例如,一方有穩定收入來源且能夠負擔孩子費用等。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離婚時不要用孩子名義借錢或借款給對方。
7、撫養權爭奪的最終結果可能是什么?
法院會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2、如果孩子年齡在八周歲以上,需要考慮孩子的意見。
3、父母有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者婚內多次與異性同居,給孩子造成嚴重影響等情形的,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5、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離婚對孩子來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特別是當孩子只有4歲的時候,這會對他們造成很大的心理沖擊。在離婚之前,雙方應該充分考慮孩子的感受,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影響。在離婚之后,雙方也應該盡力維護孩子的利益。
想要離婚,孩子4周歲,我想要父母撫養權該怎么辦?
首先,雙方應該盡量協調一致,就撫養權問題達成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事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夫妻可以通過協議決定撫養權問題”。因此,可以由夫妻友好協商決定撫養權問題。如果夫妻之間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其次,在裁決時要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事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裁決夫妻撫養權問題時,應當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在裁決時要考慮孩子的年齡、性格、生活習慣、教育能力、心理特征等因素;要考慮兩位父母都能為孩子提供怎樣的生活、教育、醫療保障以及必要的物資保障;要考察兩位父母都能為孩子提供怎樣的必要心理上的安全感;還要考察兩位父母都能為孩子保障什么權益。
在這樣的情況下,最重要的是要和談,盡量協調協議,這樣可以幫助降低未來的紛爭。如果父母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這一問題,就可以以雙方滿意的結果完成離婚,并能夠保護孩子的利益。
如果父母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審理,法院會以保護孩子利益為目標,進行一系列評估,以決定孩子的撫養權和雙方的撫養義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撫養,二是保護孩子的身心健康的必要的印象型撫養。
此外,父母還需要考慮到孩子的學習選擇,把孩子安置到最適合孩子發展的學習環境,以便孩子能獲得更多的機會,實現自己的學業夢想。另外,孩子興趣愛好也是重要的,父母應當給予充足的支持,讓孩子得到發展。
最后,離婚的父母雙方應當尊重彼此的觀點,照顧好孩子的成長與發展,盡可能給孩子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讓孩子有更多的精神支撐,讓孩子的將來更加的美好。
我想要離婚,孩子現在只有4歲,因此想要獲得撫養權是一件棘手的事情。為了我孩子的安全和未來,我必須想出手段來獲得撫養權,才能讓他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首先,要為孩子獲得撫養權,我們必須明確離婚條款,對雙方財產分割責任等都要明確記載。離婚后,為孩子撫養權也變得重要起來,必須和另一方就要達成什么樣的安排進行商討,若無法達成一致,最后以法庭裁定的方式確定撫養權。
此外,在離婚時,有必要對孩子社會環境、身心發育情況等進行充分評估,將離婚對孩子影響及其未來責任都納入考慮范圍,以確保撫養權獲取時擁有更多的靈活性和寬容度。
最后,要確保離婚安全,應該給孩子以正確的價值觀念和教育,給他一個健全的生活環境,以此保護孩子的心理和身心健康發展,并最大程度保障未來的權利和利益。
總的來說,要獲得撫養權,我需要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必要時要咨詢律師,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孩子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