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不喂奶離婚孩子歸誰

導讀:
哺乳期內子女由母親撫養1993年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也指出對子女撫養問題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此外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哪一方撫養
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哺乳期內子女由母親撫養
1993年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也指出對子女撫養問題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此外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哪一方撫養?孩子哺乳期過后能否更改他的撫養權主要看相關規定如果沒有意外他的撫養權也不會發生變化。關于離婚哺乳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或是更改方面的內容為了對自己有利最好與律師進行探討。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名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