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哺乳期孩子該判給誰

導讀:
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如何正確行使:1、探視權是一項立法權利。除非當事人在離婚或者是變更撫養關系的時候放棄這項權利,否則的話探望權就與直接撫養權都是同時成立的。那么離婚時哺乳期孩子該判給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如何正確行使:1、探視權是一項立法權利。除非當事人在離婚或者是變更撫養關系的時候放棄這項權利,否則的話探望權就與直接撫養權都是同時成立的。關于離婚時哺乳期孩子該判給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時哺乳期孩子該判給誰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于《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如何正確行使:
1、探視權是一項立法權利。這種權利是父母在親子關系上享有親權的體現。除非當事人在離婚或者是變更撫養關系的時候放棄這項權利,否則的話探望權就與直接撫養權都是同時成立的。而且這種權利是不需要確定的,而是直接享有的,需要協調的是探望的方式以及時間。
2、由于探視權的行使,是涉及到直接撫養子女那一方以及子女的利益的。所以修訂后的《民法典》規定:“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是由當事人協議的;如果協議不能成立的話,則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確定探視權的行使問題上,有了當事人協議與法院判決兩種形式,但是會遵循當事人協議優先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