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八個月離婚后孩子出生會判給誰

導讀:
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哺乳期內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內quot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懷孕八個月離婚小孩歸誰
一般來說懷孕期和哺乳期是不予以離婚的建議你向民政局或者法院咨詢相關事宜。即便要離婚孩子也是歸媽媽的孩子小需要母親的照料。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哺乳期內
quot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rdquo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發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養的。對于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懷孕八個月離婚小孩歸誰
懷孕八個月離婚小孩歸誰
一般來說懷孕期和哺乳期是不予以離婚的建議你向民政局或者法院咨詢相關事宜。即便要離婚孩子也是歸媽媽的孩子小需要母親的照料。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哺乳期內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發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養的。對于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
司法解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懷孕八個月如何起訴離婚
懷孕八個月,女方認為感情破裂想要離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不受任何限制;如果是男方在女方懷孕時離婚的,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除非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