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多少長時間

導讀:
那么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多少長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雙方同意離婚
2、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
3、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二)如果通過訴訟離婚一般來說法院會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
法院第一次審理往往不會判決離婚都會進行調節一般來說當天就會作出調解書。如果調解不成才會進行第二次訴訟。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起訴到法院做出判決應當在三個月以內完成。
一般說來針對離婚類案件第一次訴訟一般60天左右就可以結束。半年后第二次訴訟大約30天。兩次訴訟合計9個月左右。這個時間在不同的地區一般不盡相同。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記載的時間乘坐的,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辦理退票或者變更手續;逾期辦理的,承運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擔運輸義務。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離婚手續辦理時間是: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經過三十天冷靜期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訴訟離婚手續辦理時間:如果人民法院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個月的時間,判決生效之后能離婚;若是有特殊情況導致延長了的,就可能會超過六個月;如果是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