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就不能爭奪孩子撫養權了嗎_民法典中出軌這是否有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權利

導讀: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準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后請求法院予以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準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后請求法院予以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民法典中出軌這是否有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權利
出軌方也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撫養權和出軌沒有太大的關系,雙方父母都有撫養的權利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怎么變更撫養權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但是,無論采取哪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1、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準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后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2、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4、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5、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隨另一方生活的。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6、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怎么爭奪孩子撫養權
爭奪孩子撫養權,當事人要準備能夠證明自己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等各方面更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八周歲的,那么要爭取孩子的同意,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會聽取孩子的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一、民法典中出軌這是否有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權利
出軌方也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撫養權和出軌沒有太大的關系,雙方父母都有撫養的權利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怎么變更撫養權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但是,無論采取哪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1、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準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后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2、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4、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5、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隨另一方生活的。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6、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老公出軌離婚怎么爭奪撫養權
老公出軌離婚要想爭奪撫養權,需要收集證據證明孩子不適合與對方共同生活,同時在離婚前自身要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