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補貼標準_住房補貼標準

導讀:
職工住房補貼包括基準補貼和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補貼。
一、住房補貼標準
1、目前發放住房補貼的標準是按照正部級、副部級、正司級、副司級、正處級、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科以下分階按月予以補貼。
2、法律依據:根據《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建立住房補貼制度。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含離退休職工),在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和市場價購買住房(包括新建經濟適用住房、騰退的舊公有住房和商品住房)時,均可按規定申請住房補貼。職工住房補貼包括基準補貼和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補貼。
二、住房補貼政策有哪些
1、國家現行住房補貼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實物分配,實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帶頭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住房資金轉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因此,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必須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實,各級財政原用于住房建設的資金,可按一定的基數核定,轉換成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
2、增發住房補貼后,居民購買經濟實用住房,要與現行規定的職工購買房改成本價住房相銜接,即在兩種情況下,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個人支付的房款大體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銷多些。
3、對于企業的住房補貼,首先是停止無償分房,其次是聯系房價增發補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工資水平高(即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到位)的企業,可不增發補貼;工資水平一般,資金轉化到有困難的企業,應在調整工資結構和增加工資時,逐步體現補貼因素;對困難企業,在效益好轉時,再予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