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分配協議怎么寫

導讀: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一、房屋遺產分配協議怎么寫
1、房屋遺產分配協議一般應由繼承人之間,就遺產范圍、分割方式、分割期限等問題協商好后,共同簽訂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就是繼承人之間協商的內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遺產分配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
遺產分割協議書首先應當寫明財產分割是雙方自愿的,其次將所有需要分割的財產在協議書中列舉,并附帶財產證明,最后就是寫下如何分割這些財產的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