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保護的四期_女職工四期怎么保護

導讀:
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第六十一條孕期勞動強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第六十二條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什么是女職工的四期保護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是指在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對女性職工的勞動強度和待遇的保護。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一、女職工四期怎么保護
1、女職工四期保護為:月經期保護;懷孕期保護;產期保護;哺乳期保護。
2、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六十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二、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都有哪些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有: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采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等法律規定。
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有以下規定: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什么是女職工的四期保護?
什么是女職工的四期保護
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是指在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對女性職工的勞動強度和待遇的保護。
勞動法第六十條經期勞動強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孕期勞動強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哺乳期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什么是女職工的四期保護
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是指在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對女性職工的勞動強度和待遇的保護。比如: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他。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