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父債”是否“子償”

導讀: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在子女活著的情況下“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講不通的。債主就算是追債,是以這個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錢為上限的,還不起債主認栽,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
一、法律上“父債”是否“子償”
1、法律上并沒有規定父債應由子還,如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子女的債務父母是否有義務償還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在子女活著的情況下“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講不通的。如果這個成年子女死了,這就涉及到遺產的問題,繼承人要清償這個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債務。但在數額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總之:無論死著活著,老爸老媽對于成年子女的債務不負償還義務。
債主就算是追債,是以這個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錢為上限的,還不起債主認栽,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