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向法院起訴是否有數額限制

導讀: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一、欠債不還向法院起訴是否有數額限制
1、欠債不還向法院起訴沒有數額限制,當事人因為債務糾紛提起訴訟的,需要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還應當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欠債不還會構成犯罪嗎
1、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欠債者有對應的經濟能力可以還錢,并且已被法院判決說要償還債務卻堅決不還錢的,情節嚴重的話可能要坐牢,時間為三年內,同時也可能被拘留并強制勞動或者被罰款。如果行為處事太過分,則屬于情節特別嚴重的,則可能要坐牢3-7年,同時也是要被罰款的。
2、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確認,如果欠債的人用威脅債主、甚至是打債主等暴力、脅迫的手段去強行取回之前留下的欠條,并用威脅、暴力等手段讓債主在欠條上簽字的。法院不會接受這種形式的“還清債務”,欠債者的這些行為已經構成了搶劫罪,將會被法院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如果沒有按照約定償還債務,很有可能會惹官司上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