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債務糾紛得多長時間

導讀: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一、法院審理債務糾紛得多長時間
1、債務糾紛屬于民事案件,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個月左右開庭審理。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個月左右開庭審理,涉及公告送達的傳票等情形,需要等公開期限屆滿后,再開庭審理。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法院判決書后欠款怎么執行
法院判決后,被告仍然未在判決書上規定的執行時間內自覺執行的,由原告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后多久執行
在現實生活中,產生債務糾紛后,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而法院審理后,會在一定的期限內作出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