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不退還

導讀:
“生活困難”的認定,應以彩禮數額、支付人的收入來源、當地生活水平為依據。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應包括雙方的父母。那么彩禮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不退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彩禮什么情況可以不退
1、一方要求返還彩禮,不予支持。此外,對“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規(guī)定,應當有限制性的解釋。這種情況是指一方在婚前舉債,婚后沒有經濟來源償還債務,或者婚前用家庭財產支付,婚后又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吧罾щy”的認定,應以彩禮數額、支付人的收入來源、當地生活水平為依據。目前,可根據當地最低生活水平合理確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誰能起訴要求誰返還彩禮
1、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的應該是當事人。
2、對于已經締結婚姻的,在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的原、被告自然是締結婚姻的男女雙方,對于已經給付彩禮但締結婚姻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要求返還彩禮的案件,對“當事人”應該做擴張解釋,即當事人也應該包括締結婚姻雙方當事人的父母。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給付彩禮,接受彩禮的通常是另一方的父母,也就是說給付人與接收人不僅限于男女雙方。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應包括雙方的父母。
3、為了公平起見,我國規(guī)定了兩種情況結婚后如果離婚,女方是需要返還彩禮給男方。一種情況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由于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共同生活,而不單是為了結婚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