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可以家屬探視嗎

導讀:
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余的時間都可以探監;5、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決生效,是指一審宣判后的10天內,當事人沒有提起上訴,檢察機關也沒有抗訴,法院判決書生效。沒有身份證件的,是不允許進行探視的。
一、判拘役可以家屬探視嗎
1、拘役判決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屬即可到看守所探望。但親友探視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規定,按照流程進行探視,在實踐中,親友探視的通常需要注意以下情況:
2、親友可以在什么時候探視,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視規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即可探視,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后,才可探視。所以可提前電話和看守所聯系,問清楚再去探視,免得白跑一趟;
3、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現在大部分監獄看守所,也都允許朋友進行探視;
4、探視是有探視日的,不同的看守所,規定的探視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設定一個探視日,除了該日可探視外,其余時間均不可探視,有的是每周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探視日。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余的時間都可以探監;
5、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決生效,是指一審宣判后的10天內,當事人沒有提起上訴,檢察機關也沒有抗訴,法院判決書生效。若是二審判決的,判決書一經作出,即為生效;
6、探視在押人員時,要帶身份證,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或證明與在押人員關系的戶口本。沒有身份證件的,是不允許進行探視的。
7、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二、拘役時間從什么時候算起
1、拘役的日期從刑事判決生效執行之日起開始計算;
2、判決之前,犯罪分子被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