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分居能分財產嗎

導讀:
3、事實婚姻關系離婚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及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適用婚姻法第36條至第42條的有關規定。
一、事實婚姻分居能分財產嗎
1、對于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有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事實婚姻的處理方式有幾種
對事實婚姻關系的處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事實婚姻關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實際是確認其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的關系適用婚姻法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
2、審理事實婚姻案件,當事人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裁定或應判決準予離婚。
3、事實婚姻關系離婚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及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適用婚姻法第36條至第42條的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