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導讀:
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8、判決宣告;9、在土石方運輸合同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正文當中的這些條款,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規定,但以上介紹的這些條款都是一些最基本的條款,正文的條款完善一些,才可能避免會發生的合同爭議。
一、運輸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發貨站與到貨站的詳細名稱;
2、貨物的名稱(運輸標的名稱);
3、貨物的性質(是否屬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4、貨物的重量;
5、貨物的數量(如車種、車數、件數);
6、運輸形式(零擔、速遞、聯運);
7、收貨地點;
8、違約責任;
9、費用的承擔;
10、包裝要求;
1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1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條【運輸合同定義】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二、運輸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9、在土石方運輸合同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正文當中的這些條款,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規定,但以上介紹的這些條款都是一些最基本的條款,正文的條款完善一些,才可能避免會發生的合同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