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借錢給公司的借條怎么打?

導讀:
借給公司和借給個人,借條的書寫相差不大,只是有些細節不同。
一、老板借錢給公司的借條怎么打?
借給公司和借給個人,借條的書寫相差不大,只是有些細節不同。借條的標準格式:
1、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特別注意:雖然都是錢在別人那,但在法律上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
2、一定寫明“今借到現金元,注明大寫圓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3、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4、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于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歸還日期差別不大;
5、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6、借條最好是在A4紙上先將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紙張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書寫借條,另外,注意:簽字后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二、欠條到期了對方不還錢怎么辦
如果能夠協商可盡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
糾紛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但是債務糾紛中一些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4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3、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債權人命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
借條按照標準的格式撰寫可以達到相應的法律效力,所以借條需要在規定的格式中寫,如果借條到期了欠款人沒有還清欠款,如果能夠協商可盡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