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軍人離婚有哪些條件

導讀: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如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如重婚、虐待、遺棄的,可不征得軍人同意,判決準予離婚。
一、跟軍人離婚有哪些條件
1、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滿足婚姻關系合法有效、雙方協商一致、征得征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訂立離婚協議等;
2、雙方起訴離婚的,應當滿足當事人自愿、征得征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等條件。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軍人如何離婚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現役軍人的“重大過錯”是: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有其他重大過錯的。主要是指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并對夫妻感情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如強奸、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等。
5、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里服現役,具有軍籍的人。不包括退役軍人、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人。現役軍人配偶,是指與現役軍人履行了結婚手續,并領取結婚證的人。
6、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軍人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應對現役軍人的配偶進行教育,盡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如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如重婚、虐待、遺棄的,可不征得軍人同意,判決準予離婚。軍人一方無重大過錯,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也應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在做好軍人工作的前提下,準予離婚。對第三者介入破壞軍人婚姻家庭造成犯罪的,應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