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能用微信轉賬嗎

導讀: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目前在微信平臺開設店鋪時即需要上傳自己的營業執照,而且除了法律法規的特殊情況外,無照經營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一、失信人能用微信轉賬嗎
1、失信人不能用微信轉賬。被采取限制消費的人,不得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這些行為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等。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
二、微信賣東西需要營業執照嗎
1、由于微信使用的便利和龐大的客戶群體,越來越多的用戶選擇在微信平臺經營自己的電子商鋪,這些電子商鋪當然也是需要營業執照的。
2、在微信開店從事經營活動,也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依法納稅并受到相關部門的監管,如果是從事食品售賣還應辦理相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目前在微信平臺開設店鋪時即需要上傳自己的營業執照,而且除了法律法規的特殊情況外,無照經營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3、不少朋友在微信朋友圈經營海外代購業務,這些業務在新的規定下,不僅需要國內的營業執照,還需要海外的營業執照,由于微信平臺需要對平臺店鋪的產品質量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如果店鋪沒有取得相關執照,很可能會被微信平臺直接封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