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有債可以離婚嗎

導讀:
我國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包括離婚自由,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離婚與否跟一方婚前是否欠債無關,只要一方認為無法和對方共同生活下去、夫妻的情感已經破裂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結婚前有債是否可以離婚
1、結婚前有債可以離婚。我國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包括離婚自由,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離婚與否跟一方婚前是否欠債無關,只要一方認為無法和對方共同生活下去、夫妻的情感已經破裂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審理后認定雙方感情已經完全破裂,而且已經沒有和好可能的會判決準予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結婚前的債務離婚后是否要夫妻共同承擔
1、婚前債務一般是個人債務,不需要共同承擔,但如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則需要共同承擔。
2、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一般離婚之后只要是屬于共同的債務都是必須要由雙方來共同承擔,但是如果這個債務是婚前的或者雙方有約定的,那么就只能由一方承擔,但是一般在離婚之后還是要好好的商量之間的財物和債務問題,盡量都以和平的方式來進行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