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裝修費用怎樣證明

導讀: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請求權人承擔舉證責任;當事人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法院也無法核實。
一、離婚裝修費用怎樣證明
1、在離婚的情況下,主張分割裝修費用的一方應承擔舉證責任,需要證明裝修費用。
2、裝修費用的證明通常分為以下情況:
(1)成本,
(2)裝修房子的位置、面積和其他銀行轉賬記錄.
3、最好在借方通知單上清楚地寫明貸款的用途。用于裝修或與債權人有過戶記錄。
4、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關于裝修費用財產證明的法律依據
配偶可以就婚姻關系中所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或者共同所有的、分別所有的、部分所有的、各部分所有的財產的所有權達成協議。如果夫妻雙方同意實行單獨的財產制度,當發生糾紛時,財產所有權的關鍵就更清楚了。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請求權人承擔舉證責任;當事人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法院也無法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