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是什么意思

導讀:
保釋,在我們經常警察辦案劇情的時候經常會看到這樣的字幕。估計很多人都不知道保釋的具體含義。那么,保釋是什么意思?
一、保釋是什么意思
保釋,在中國稱之為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征金,并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那么什么情形下可以保釋呢。《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的方式
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準予釋放。在實行資本主義的國家或地區,保釋須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請并繳納相當數額的保證金。在中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司法機關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對保落實,然后予以釋放。這種保釋措施體現了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在我國取保候審之中的“保證”,不僅有被保釋之人的“保證”(在西方的刑事訴訟法中,往往是“宣誓”),還應包括財產之擔保或他人之擔保;而所候之“審”,除了法院的審判外,還包括偵查機關和起訴機關之傳訊(審問)。保釋金就是取保候審所用的金錢,即保證金。一種方式是保證金。另一種方式是保證人。
三、取保候審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