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將被追究什么法律責任

導讀:
小三的行為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責任包括了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規定,小三只有在構成“重婚罪”時,才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至于民事責任方面,可以參考《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婚姻關系里的受害方只能要求出軌的配偶承擔一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無權要求破壞婚姻的小三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于重婚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配偶將財產贈與小三的行為,可能因為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
小三,也就是婚姻關系里面的第三者,可能是女性,也可能是男性。小三的行為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責任包括了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規定,小三只有在構成“重婚罪”時,才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至于民事責任方面,可以參考《婚姻法》的規定(2021年1月1日起,《婚姻法》作廢,以《民法典》的規定為準)。離婚時,婚姻關系里的受害方只能要求出軌的配偶承擔一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無權要求破壞婚姻的小三承擔法律責任。而且,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偶然的出軌行為一般不受法律的規制。
重婚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中關于重婚罪的規定,小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可以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實踐中,“重婚行為”的認為標準主要有以下幾條:
1.行為人欺騙婚姻登記機關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有配偶又與第三者登記結婚的;
2.與第三者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是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3.第三者明知對方有配偶卻仍與之登記結婚的;
4.第三者明知對方有配偶卻仍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要認定第三者構成“重婚罪”,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明知對方已經有配偶,并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的夫妻關系。
損害賠償責任
【法定情形】我國《婚姻法》中只規定了配偶的損害賠償責任,而沒有規定小三的民事責任。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于重婚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換句話說,夫妻一方偶然的出軌,未達到同居之狀態的,另一方無權要求請求損害賠償。“誰主張、誰舉證”,要求賠償的一方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公序良俗原則】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法律行為必須遵守公序良俗原則。配偶將財產贈與小三的行為,可能因為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具體案例可以參見“瀘州二奶案”:瀘州黃某將自己財產遺贈給了婚外同居對象,法院認定其遺贈行為違背了社會公德,黃某的遺贈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