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程序怎樣走

導讀: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由于王中工作1個月就受了工傷,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憑證。第三步,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傷認定是進行工傷索賠的必經程序。
一、工傷認定程序怎樣走
1、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或者職業病后,用人單位應當30日內向,勞動者或者其親屬應當在一年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
二、對工傷認定不服處理的步驟及程序
第一步,要確定被訴主體。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包工頭不具備用人資格,應將發包單位即建設單位列為被訴主體。王中可以到太原市工商局查詢建設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第二步,確認事實勞動關系(最長60天)。由于王中工作1個月就受了工傷,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憑證。因此,王中需要馬上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事實勞動關系。
第三步,申請工傷認定(最長60天)。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傷認定是進行工傷索賠的必經程序。在拿到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的仲裁文書后,立即向太原市勞動保障局(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