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傷死亡賠償依據是什么

導讀: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一、國家工傷死亡賠償依據是什么
1、工傷死亡賠償的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
2、工傷死亡賠償的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二、工傷報銷流程是怎樣的
1、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2、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工傷保險報銷所需材料:工傷認定決定書(過行政復議期后、發票原件(本人簽字)、費用明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要求原件、復印件、工傷待遇審批表、工傷職工如果放棄傷殘等級鑒定、需本人書寫放棄傷殘等級鑒定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