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追訴時效怎么計算

導讀:
法律規定,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和義務人之日起的三年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維權。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一、民事賠償追訴時效怎么計算
1、主張民事賠償并不適用追訴時效,而是適用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三年。法律規定,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和義務人之日起的三年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維權。如果受害人向侵權者主張權利,則時效從最后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民事賠償賠還不起怎么辦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