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什么條件可定為自首

導讀: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一、滿足什么條件可定為自首
1,自首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必須接受審查和追訴。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二、不應認定自首的情況
一是如果二審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改判無罪的,此種情形下,被告人連犯罪都不構成,自然就不存在成立自首的問題了。二是如果二審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查清事實后改判無罪的,和第一種情形一樣,也不存在構成自首的問題。三是如果二審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的,重審時,被告人仍然翻供的,無論判決被告人有罪還是無罪,被告人都不構成自首:如果重審判決有罪,由于重審是依照一審程序進行的,判決前翻供,不能完備成立自首的兩個條件,不成立自首;如果重審判決無罪,自然就不存在是否成立自首的問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