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沒有按照合同履行義務我該怎么辦

導讀: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一、對方沒有按照合同履行義務我該怎么辦
對方沒有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可采取如下辦法應對:
1、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內容;
2、如果不想與對方合作,可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如果希望對方履行合同,可以通過媒體曝光、發律師函等。
5、訴訟,要求賠償。
要求履行合同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合同訴訟應向哪個地區的法院提起
訴訟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否則法院不會受理,訴訟程序也不會啟動。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濟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當事人還可以約定管轄,即合同的當事人在書面協議中選擇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或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約定管轄的不得違反法律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