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律師事務所簽了風險代理合同解除

導讀:
或者出現法定情形,如一方合同違約,造成合同無效履行等,可以解除合同。第十三條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請律師要到正規的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
一、和律師事務所簽了風險代理合同解除
和律師事務所簽了風險代理合同的,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出現法定情形,如一方合同違約,造成合同無效履行等,可以解除合同。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后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第十三條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請律師打官司注意什么
1、深入了解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正規的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好的律師事務所都有專業分工,并對旗下的律師有嚴格要求,因此,對此深入了解是很有必要的。
2、嚴格審查資格。律師執業證書是區分律師和一般法律工作者的標志。現在法律服務市場有很多法律工作者,他們一般以律師的名義在外職業,但他們同律師其實是有區別的,具有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在法律專業知識方面更豐富,對于訴訟更具有把握。
3、認真簽訂委托代理。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費用更不要馬虎,律師收費一般都是按訴訟階段來收費的,一審和二審費用是分別計算的,不要認為交了律師費律師就把案子一管到底。另外收費多少都要在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時要求出具收據。
4、明確授權范圍。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托書,但對于是一般代理或特別授權代理不明確。偏面認為只要付錢給律師,一切都交由律師來處理。因此,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對案件的處理結果也不清楚。一般說來,這種由于授權不明產生的法律后果,授權人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