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最新量刑標準是什么

導讀:
日常生活中,盜竊屬于犯罪,生活中偷手機偷錢包的情況很多,尤其是車站那些人流量很大的地方。一個人犯了盜竊罪,最新量刑標準是什么?今天就來和大家聊一聊關于這個問題的相關法律問題。
一、盜竊罪最新量刑標準是什么
1、盜竊數額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標準:
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2、盜竊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10000元以上不滿1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滿2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滿31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滿3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滿45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滿5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滿6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60000元以上不滿7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滿96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滿11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滿13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滿15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處無期徒刑。
二、盜竊罪如何認定
1、盜竊罪的犯罪對象一般限于公共財物或他人財物。盜竊自己家里的財物或近親屬的財物,一般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2、盜竊交通工具、交通設備、電力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通訊設備或者上述設備上的重要零部件,足以使上述設備不能正常運轉,以致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或結果的,應根據刑法有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處理。如盜竊上述設備或設備之零部件行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則仍應以盜竊罪論處。
3、行為人在實施盜竊犯罪時,由于不知內情而將槍支、彈藥、爆炸物誤以為是普通財物而盜走,應以盜竊罪論處。但如將盜取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私藏起來或利用它們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則應分別定私藏槍支、彈藥罪等罪并與盜竊罪并罰。
4、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額不大,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第124條規定的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定罪。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5、根據刑法第265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按盜竊罪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