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借條算合同嗎

導讀: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借款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間按照約定分批償付給貸款人或者在借款期限屆滿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但借款利息不能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一、借款借條算合同嗎
1、借款借條算合同。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2、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借款合同何時支付利息
1、借款合同應當按照合同中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間按照約定分批償付給貸款人或者在借款期限屆滿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但借款利息不能在本金中扣除。
2、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