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婚姻法有哪些改動

導讀:
人們思想的轉變,離婚率也是呈現上升的趨勢,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雙方的利益,相關的部門對于婚姻法有了針對性的修改。那么,2021年新修改后的婚姻法是什么樣的?
2021年新修改后的婚姻法是什么樣的
一、新婚姻法在總則中增加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將法律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二、在法律責任一章,修改后的婚姻法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新修改的婚姻法與以前的婚姻法相比,增設了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制度。
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修改后的婚姻法還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四、新修改的婚姻法確立了離婚的過錯賠償原則。今后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原因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五、新修改的婚姻法確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除婚姻法另有規定以外的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等,歸夫妻共同所有。
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的: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六、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婚姻法中離婚相關規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021年新婚姻法:這三種情況下離不了婚
一、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離成,在半年內又起訴的
離婚必然會涉及財產的分割以及小孩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不少農民因為這些事沒有協商好,鬧到了法院。但是本著“寧教人打子莫教人分妻”的人道主義精神,法院通常是不會判離的。通常情況下,第一次起訴后沒有離婚成功是會有半年時間的冷靜期,在這段時間內,法院是不會再受理起訴的。夫妻雙方可以在這段時間好好考慮,實在無可挽回了,可以在冷靜期過后再次起訴。
二、現役軍人服役期間不同意離婚
有很多農民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成為了一名偉大的軍人。但是自入伍的那一刻起,就意味著他們將沒有太多的時間去陪伴家人,而一些軍人的妻子可能無法接受長時間的分離,忍受不了孤寂之苦,很多都會提出離婚。但是由于軍人的特殊性,導致他們沒有辦法像普通人一樣有那么多的時間去找老婆,結婚對他們來說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婚姻法對軍人會有所優待,軍人在服役期間,只要不同意,就離不了婚。
三、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不可提出離婚
一直以來,女性都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而懷孕女性就更需要有人去保護。懷孕期間,女性是脆弱敏感的,如果男方在這期間和女性提出離婚,必然會對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的損害。所以,為了保障女性的利益,新婚姻法規定,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提出離婚請求的一律不批準。不過,如果男方在懷孕期間出軌的話,會特別處理,女方也可要求男方賠償損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