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離婚要通知民政局知道嗎

導讀:
法院判離后,當事人不需要再去民政局。4、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婚后子女撫養或遺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一、法院離婚要通知民政局知道嗎
1、法院判決離婚并不需要通知民政局,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民政局的離婚證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法院判離后,當事人不需要再去民政局。
2、法律依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后,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民政局離婚與法院離婚有什么不同各有什么利弊
1、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根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愿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并發放離婚證。
2、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婚姻登記具有管轄權;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3、協議離婚由通過行政程序進行協議離婚的民政部門主管。
4、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婚后子女撫養或遺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訴訟離婚中有兩項特殊保護:
(1)在訴訟中對役軍人的特殊保護。
(2)在訴訟離婚中對女方的特殊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