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是否可以分男方的房產

導讀: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一、離婚后孩子是否可以分男方的房產
1、不可以,除非男方死亡,孩子可以繼承男方的房產。歸屬于一方的財產,只用所有人才有權利支配使用該財產,如果男方沒有將房產贈與孩子,那么孩子是不可能分到房產的,哪怕是他兒子。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三百二十三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二、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與繼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系,繼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那么在法律上扶養關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①、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②、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撫養、教育;
2、繼父母對已成年但系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3、繼子女對繼父母履行了贍養義務:
①、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②、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若繼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撫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系,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