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上攜帶違禁品怎么處理

導讀:
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車站開展攜帶品搬運、暫存服務業務時可核收搬運、暫存費。建議各位乘客不要攜帶違禁物品上火車為了他人的安全也為了自己的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七條旅客隨身攜帶行李應當符合約定的限量和品類要求;超過限量或者違反品類要求攜帶行李的,應當辦理托運手續。
一般情況下攜帶違禁品在過安檢的時候就會被查到扣下的很難帶上車的,即使鉆空子帶上車了也會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毀的危險品應就地銷毀使之不能為害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價值低于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
(5)補收運費時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
車站開展攜帶品搬運、暫存服務業務時可核收搬運、暫存費。
建議各位乘客不要攜帶違禁物品上火車為了他人的安全也為了自己的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七條旅客隨身攜帶行李應當符合約定的限量和品類要求;超過限量或者違反品類要求攜帶行李的,應當辦理托運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