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一起生活不給贍養費

導讀:
我們知道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但在父母年老后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因為父母年老或者其他原因導致自己沒有收入來源,此時父母就需要子女進行贍養,那么子女與父母共同生活時可以不給贍養費呢?大律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知識。
一、能否一起生活不給贍養費
無論子女和父母是否在一起生活,成年的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成年子女應當給付父母贍養費,同時父母也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需要給老人贍養費的情形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也應當承擔贍養義務。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處分權。
2、不能以父母不撫養自己而推脫贍養責任,父母因為生活困難、犯罪或其他客觀條件確實不能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在該子女成年獨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贍養的要件的,子女仍應當盡贍養扶助義務。
3、父母取消子女對財產的繼承權的,子女仍有贍養義務。
4、子女不能通過聲明放棄財產繼承而不承擔贍養義務,子女放棄繼承權的行為有效,但是不承擔贍養義務的行為無效。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絕贍養老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