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婚姻保護法有哪些規定

導讀: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對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壞軍婚的條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處理,處罰程度較其他同類犯罪要嚴,充分體現出軍人婚姻保護的特殊性。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這從法律上保證了軍人家庭、婚姻的基本穩定。“病故軍人家屬”是指經規定機關認定,取得《革命軍人病故證明書)的家屬。“現役軍人家屬”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正在服現役的軍人的家屬。那么現役軍人婚姻保護法有哪些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對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壞軍婚的條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處理,處罰程度較其他同類犯罪要嚴,充分體現出軍人婚姻保護的特殊性。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這從法律上保證了軍人家庭、婚姻的基本穩定。“病故軍人家屬”是指經規定機關認定,取得《革命軍人病故證明書)的家屬。“現役軍人家屬”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正在服現役的軍人的家屬。關于現役軍人婚姻保護法有哪些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役軍人婚姻保護法有哪些規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對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妻子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破壞軍婚的條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處理,處罰程度較其他同類犯罪要嚴,充分體現出軍人婚姻保護的特殊性。
(4)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這也是嚴于同類情形的。這從法律上保證了軍人家庭、婚姻的基本穩定。
(5)我國法律這樣特殊的規定,是有利于鞏固部隊、鞏固國防,也是符合全國人民利益的。
“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現役軍人家屬”的區分
(l)“革命烈士家屬”是指經規定機關批準,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制發《革命烈士證書》的家屬。
(2)“因公犧牲軍人家屬”是指經規定機關批準,取得《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的家屬。
(3)“病故軍人家屬”是指經規定機關認定,取得《革命軍人病故證明書)的家屬。
(4)“現役軍人家屬”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正在服現役的軍人的家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