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事撫養權普通程序是多久

導讀: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變更撫養權的程序1、協議變更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交流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直接變更孩子撫養權。起訴時,提交變更撫養權起訴狀,同時也應提供相關的證據。那么民法典中民事撫養權普通程序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變更撫養權的程序1、協議變更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交流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直接變更孩子撫養權。起訴時,提交變更撫養權起訴狀,同時也應提供相關的證據。關于民法典中民事撫養權普通程序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民事撫養權普通程序是多久
《民法典》中撫養權爭議的時限一般是多久沒有規定,但是爭奪撫養權向法院訴訟的,如果是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審理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期限是3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怎樣變更子女撫養權
實際中當存在以下情況時可以考慮變更孩子撫養權:
1、原撫養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原撫養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孩子滿十周歲,愿意隨另一方生活,另一方也有撫養能力。
變更撫養權的程序
1、協議變更
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交流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直接變更孩子撫養權。變更撫養權協議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的身份信息;
(2)孩子的情況;
(3)孩子撫養費及支付方式;
(4)探望時間及方式;
(5)協議簽訂的時間、雙方的簽名。
2、訴訟變更
到被撫養人住所地法院起訴,即孩子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時,提交變更撫養權起訴狀,同時也應提供相關的證據。可以搜集以下證據:
(1)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鑒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
(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了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情況;
(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
(5)如果對方經濟困難,不利于繼續撫養孩子的,可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
(6)滿8周歲孩子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