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變更撫養權官司多久能判

導讀: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那么民法典中變更撫養權官司多久能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關于民法典中變更撫養權官司多久能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變更撫養權官司多久能判
向法院起訴變更子女撫養權的,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后,普通程序審理的,6個月內宣判,簡易程序審理的,3個月內宣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哪些情形可以變更子女撫養權
可以變更撫養權有以下情形:
情形一:撫養孩子的一方患了嚴重疾病或者傷殘,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顧,無力撫養孩子,另一方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情形二:撫養孩子的一方對孩子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或者虐待孩子,孩子跟隨其生活會影響身心健康。
情形三:孩子滿8周歲后,明確表示跟隨另一方生活,可以此為由起訴變更孩子撫養權。
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比如離婚后發現孩子非親生可起訴變更撫養權,其他情況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是否應該變更孩子撫養權。
法院審理變更撫養權糾紛考慮的因素
“撫養孩子一方的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收入情況發生重大改變、經常變更居住地、長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發生重大改變等等,”都可以作為是“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重要證據,法院在審理變更撫養關系糾紛中會重點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