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撫養子女應該有些什么責任

導讀: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于子女的,就不應準許。那么民法典中撫養子女應該有些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于子女的,就不應準許。關于民法典中撫養子女應該有些什么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撫養子女應該有些什么責任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包含父母對子女養育、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支付的扶養費應包含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扶養費一般按月支付,支付的數額為一個人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條,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準許。但是,協議應當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于子女的,就不應準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準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