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可以斷絕父女關系嗎

導讀: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那么成年后可以斷絕父女關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關于成年后可以斷絕父女關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成年后可以斷絕父女關系嗎
子女成長后,能不能斷絕父女關系,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基于血緣關系形成的父女關系不能斷絕。如果是基于收養形成的父女關系,可以通過解除而斷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協議解除及因違法行為而解除】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關系惡化而協議解除】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解除收養關系后的身份效力】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二、解除收養關系后,養子女對養父母還有贍養義務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養父母和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解除收養關系一般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但關于解除收養關系后,養子女是否應當贍養養父母的問題很多人不了解,很多人以為關系解除了就不需要承擔相關的贍養義務。
實際上并不是這樣的,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也就是說收養關系解除后,成年養子女對于撫養其成年的養父母的贍養義務并不因收養關系的解除而解除。如果成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虐待、遺棄行為的話還可以要求其補償生活費和教育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