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變更小孩撫養權應該去哪個法院

導讀:
2005年11月,居住在湖北武漢的鄧女士以劉先生被關押沒有能力履行對劉某的監管責任,對劉某身心健康不利,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為由,訴至武漢市人民法院。法院向劉先生送達起訴狀副本后,劉先生在法定期間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此案應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變更撫養權后,原告能夠保證被告的正常探望。那么起訴變更小孩撫養權應該去哪個法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5年11月,居住在湖北武漢的鄧女士以劉先生被關押沒有能力履行對劉某的監管責任,對劉某身心健康不利,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為由,訴至武漢市人民法院。法院向劉先生送達起訴狀副本后,劉先生在法定期間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此案應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變更撫養權后,原告能夠保證被告的正常探望。關于起訴變更小孩撫養權應該去哪個法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起訴變更小孩撫養權應該到什么法院
[案情]
劉先生與鄧女士于2002年在福建廈門登記結婚,婚后生有一子劉某,后因鄧女士有外遇,雙方遂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劉某由劉先生撫養。2005年,劉先生因涉嫌搶劫被廈門市公安機關關押,劉某于是暫時由其祖父母監管。2005年11月,居住在湖北武漢的鄧女士以劉先生被關押沒有能力履行對劉某的監管責任,對劉某身心健康不利,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為由,訴至武漢市人民法院。法院向劉先生送達起訴狀副本后,劉先生在法定期間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此案應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
[分歧]
第一種意見認為,該案應由武漢市人民法院管轄,駁回劉先生的管轄異議。根據我國民訴法規定:“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原告鄧女士住所在武漢市,應有武漢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種意見認為,武漢市人民法院無權管轄,劉先生的管轄異議成立。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評析]
小編同意第二種觀點,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弊罡咴好裨V意見第10條規定:“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被告劉先生的原住所地、現被羈押以及被監護人劉某住所地都在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范圍之內,因而應裁定劉先生管轄異議成立,將此案移送廈門市人民法院受理。況且本案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更方便審理。
二、變更撫養權起訴書格式
民事起訴書
原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被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人,××公司職工,住北京市海淀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兒周小×由原告撫養;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婚生女兒周小×由被告撫養。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隨著小孩的生理發育,周小×亦感覺到不便與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業的發展,無暇顧及小孩的生活與學習不說,甚至有酗酒惡習,每每回到家便對女兒進行打罵,對小孩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
為使小孩有一個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特請求變更小孩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費。變更撫養權后,原告能夠保證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王××
20××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