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撫養公證要到哪里辦理

導讀:
遺贈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公證員可到其住所辦理。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等。那么遺贈撫養公證要到哪里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贈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公證員可到其住所辦理。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等。關于遺贈撫養公證要到哪里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贈撫養公證:
遺贈撫養協議公證,雙方當事人應親自到遺贈人或撫養人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遺贈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公證員可到其住所辦理。
一、繼承順序是什么
房屋繼承分為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第一順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第二順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辦理房產繼承公證一般要提供以下的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件、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委托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
(2)被繼承人和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一般應由公安部門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的醫院出具;被繼承人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死亡的,死亡證明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
(3)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產證、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權證、記名股票、存款憑證等;
(4)被繼承人的全部合法繼承人情況的證明,以及有無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人的證明。一般由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根據其檔案記載出具,證明的范圍以繼承法所確定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為限;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包括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的遺囑;
(6)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當親自到公證處發表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或提交經公證證明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7)繼承人失蹤多年,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的裁定書;
(8)其他有關材料。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等。
在辦理繼承公證時,一般要注意以下7點:
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3、對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于死者的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5、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a.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b.遺囑繼承人先于立遺囑人死亡的;c.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d.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e.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6、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余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