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和小劉相戀同居生子,同居分手孩子怎么辦

導讀:
[案情簡介]小張和小劉相戀,但因年齡未滿沒有領取結婚證,先后生下一女(4歲)一男(2歲),因為一些矛盾,孩子的母親小劉已經離家1年多,小張和小劉已經有孩子仍然打算分手,孩子應該怎么辦呢?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是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定條件,小張和小劉沒有領取結婚證,不是合法夫妻,自1994年后,就沒有了事實婚姻的說法,兩人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小張和小劉之間的同居關系,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也不需要向法院起訴,直接協商分開,解除同居關系即可。那么小張和小劉相戀同居生子,同居分手孩子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簡介]小張和小劉相戀,但因年齡未滿沒有領取結婚證,先后生下一女(4歲)一男(2歲),因為一些矛盾,孩子的母親小劉已經離家1年多,小張和小劉已經有孩子仍然打算分手,孩子應該怎么辦呢?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是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定條件,小張和小劉沒有領取結婚證,不是合法夫妻,自1994年后,就沒有了事實婚姻的說法,兩人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小張和小劉之間的同居關系,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也不需要向法院起訴,直接協商分開,解除同居關系即可。關于小張和小劉相戀同居生子,同居分手孩子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簡介]
小張和小劉相戀,但因年齡未滿沒有領取結婚證,先后生下一女(4歲)一男(2歲),因為一些矛盾,孩子的母親小劉已經離家1年多,小張和小劉已經有孩子仍然打算分手,孩子應該怎么辦呢?
[法律解讀]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是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定條件,小張和小劉沒有領取結婚證,不是合法夫妻,自1994年后,就沒有了事實婚姻的說法,兩人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p>
小張和小劉之間的同居關系,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也不需要向法院起訴,直接協商分開,解除同居關系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