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子沒領證是否為夫婦關系

導讀:
同居生子沒領證丈夫變心人財兩空2006年5月,河南江陰的李女士與鄰村男青年張某相戀并同居懷孕于當年10月舉辦婚禮,但并未領取結婚證。同居后,李某生育一男一女兩個孩子。然而張某2015年另覓新歡并向法院上訴,要求對兩人同居期間所生的子女進行處理。李某認為二人為事實夫妻關系,要求分得二人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被告同居時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之間不產生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按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處理,故法院只對雙方的子女撫養問題進行處理。那么同居生子沒領證是否為夫婦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居生子沒領證丈夫變心人財兩空2006年5月,河南江陰的李女士與鄰村男青年張某相戀并同居懷孕于當年10月舉辦婚禮,但并未領取結婚證。同居后,李某生育一男一女兩個孩子。然而張某2015年另覓新歡并向法院上訴,要求對兩人同居期間所生的子女進行處理。李某認為二人為事實夫妻關系,要求分得二人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被告同居時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之間不產生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按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處理,故法院只對雙方的子女撫養問題進行處理。關于同居生子沒領證是否為夫婦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居生子沒領證丈夫變心人財兩空
2006年5月,河南江陰的李女士與鄰村男青年張某相戀并同居懷孕于當年10月舉辦婚禮,但并未領取結婚證。同居后,李某生育一男一女兩個孩子。然而張某2015年另覓新歡并向法院上訴,要求對兩人同居期間所生的子女進行處理。李某認為二人為事實夫妻關系,要求分得二人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被告同居時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之間不產生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按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處理,故法院只對雙方的子女撫養問題進行處理。法院遂只對張某所訴的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了判決。
沒領證是否為夫妻,能否分割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存在事實婚姻的問題。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屬于同居關系。如果雙方領取了結婚證,張某婚后購買的房屋、車輛,工廠的收益自然是雙方的共同財產,李某帶小孩、操持家務都是對家庭的付出,她自然可以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而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除非證明屬于雙方共同共有,否則登記在哪一方名下就認定哪一方的個人財產。李某一直在家帶孩子,對張某的房產、車輛和工廠沒有投入,自然無法證明上述財產屬于雙方共同共有,也就不能夠分到張某的個人財產。
女性在婚戀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女性自身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范,懂得自尊自愛、自我保護。如果不遵守法律規定,就必須為自己的選擇和行為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承受不了這樣的后果,就必須在做出選擇前三思而后行,保留法律的武器在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