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還要交社會撫養費嗎

導讀:
2000年3月,中央8號文件明確規定實行征收社會撫養費征收制度。不過,近年來,隨著生育形勢變化,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不一、收支混亂等情況也多次被輿論詬病。7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布,明確實施三孩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那么2022年還要交社會撫養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0年3月,中央8號文件明確規定實行征收社會撫養費征收制度。不過,近年來,隨著生育形勢變化,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不一、收支混亂等情況也多次被輿論詬病。7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布,明確實施三孩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關于2022年還要交社會撫養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2021年還要交社會撫養費嗎
1、國家衛健委表示,已經依法作出征收決定并執行完畢的,應當予以維持;已經作出征收決定但尚未執行完畢的,已經征收部分不予退還,未征收部分不再繼續征收;尚未調查或作出征收決定的,不再受理、處理。各地要做好政策銜接,加強宣傳解讀,穩妥有序地推動工作落實。
2、目前《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已經在2021年8月被決定廢止。
二、相關規定
為了適應我國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根據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國務院決定廢止以下行政法規:
(1)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2001年6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9號公布 根據2004年12月10日《國務院關于修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
(2)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2002年8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
(3)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5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5號公布)
三項廢止的行政法規中,《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此前備受關注。社會撫養費起始于上世紀80年代,一直是約束生育行為的重要手段,最初叫“超生罰款”,1992年改為“計劃外生育費”。1996年,行政處罰法施行后,進一步明確對于“超生”可以征收“計劃外生育費”。
2000年3月,中央8號文件明確規定實行征收社會撫養費征收制度。同年,財政部、原國家計生委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各地將“計劃外生育費”改為“社會撫養費”。不過,近年來,隨著生育形勢變化,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不一、收支混亂等情況也多次被輿論詬病。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明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7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布,明確實施三孩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