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原告不能出庭怎么辦

導讀:
2、這里所謂的“特殊情況”指的是:由于當事人的身體條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療,年老體弱,行動困難等;因工作關系不能離開,或者遠在異地,出庭確有困難。那么離婚訴訟原告不能出庭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這里所謂的“特殊情況”指的是:由于當事人的身體條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療,年老體弱,行動困難等;因工作關系不能離開,或者遠在異地,出庭確有困難。關于離婚訴訟原告不能出庭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訴訟原告不能出庭怎么辦
1、離婚原告不出庭,人民法院會用傳票傳喚原告,因為離婚案件的當事人除本人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是必須出庭參加審理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六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離婚訴訟中被告什么時候可以不出庭
1、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2、這里所謂的“特殊情況”指的是:
(1)由于當事人的身體條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療,年老體弱,行動困難等;
(2)因工作關系不能離開,或者遠在異地,出庭確有困難。在這些情況下不出庭的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交離或不離,以及有關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的書面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