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撫養孩子一方能否給孩子改姓?

導讀:
未經對方同意,私自給子女改姓的,另一方要求變更回來的,公安部門會辦理變更手續。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即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可根據自身意愿變更姓名。那么離婚后,撫養孩子一方能否給孩子改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經對方同意,私自給子女改姓的,另一方要求變更回來的,公安部門會辦理變更手續。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即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可根據自身意愿變更姓名。關于離婚后,撫養孩子一方能否給孩子改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撫養孩子一方能否給孩子改姓
1、夫妻離異后,如要一方要給子女改姓,需要經對方同意。未經對方同意,私自給子女改姓的,另一方要求變更回來的,公安部門會辦理變更手續。
2、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中明確,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條【姓名權或名稱權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也就是說當該子女成年后,是否變更姓名及變更何姓名則由該成年子女自己決定,任何人不得橫加干涉。即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可根據自身意愿變更姓名。
二、侵犯公民姓名權的行為有哪些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